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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民青局麦美娟:于四区推行“联厦联管”试验计划 打造大厦管理新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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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推行“联厦联管 ”试验计划以改善旧式楼宇管理

香港民政及青年事务局(民青局)局长麦美娟在楼宇管理高峰论坛上宣布,为支持旧式单幢楼宇及“三无大厦”的管理 ,民政总署(民政事务总署)于今年六月在油尖旺 、深水埗、九龙城及荃湾四区推行“联厦联管”试验计划。该计划旨在鼓励及协助区内“三无大厦 ”和旧式单幢楼宇的业主达成共识,共同聘请同一间物管公司,试行“联厦联管”的管理模式 ,分摊管理费用,让业主可以较相宜的费用获得基本大厦管理服务,从而改善居住环境 。

《建筑物管理条例》(《条例》)为业主成立业主立案法团(法团)制定法律框架 ,并同时就法团与业主的权力和职责订定条文,让业主有所依循,共同承担大厦管理的责任。

麦美娟强调 ,大厦管理是地区治理的重要一环 ,将持续推动区议员在区内大厦管理问题发挥积极角色,包括向业主讲解《条例》就大厦管理方面的要求及向业主提供意见。民政总署及民政事务专员会协调区议员及关爱队,以及物业管理业监管局(物监局)采取应对措施 ,协助调解业主和法团或物管公司之间的纠纷,并发挥特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桥梁作用,做到“上情下达、下情上报” ,协助业主解决大厦管理问题及促进有效的大厦管理 。

物监局已落实发牌制度,规管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员,并积极为业界制定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 ,就不同物管范畴提供实务指引,凭借这套服务标准,推动业界提高服务质素和专业水平。

除了民政总署为私人大厦业主提供楼宇管理支援之外 ,相关政府部门 、公共机构及专业团体一直通力合作,推行各项措施,从多方面提升法团、业主及物管公司管理大厦的效能。同时 ,执法部门也致力打击楼宇维修的不法分子 ,以保障业主的权益,进一步提升良好及有效的大厦管理 。

麦美娟表示,为确保《条例》能够与时并进 ,政府去年就《条例》作出修订,感谢立法会议员在修订过程中提出许多宝贵意见。香港将于今年7月13日正式实施有关《修订条例》(《2024年建筑物管理(修订)条例》)。《修订条例》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业主参与重大采购决定、调整审计财务报表的门槛,以及将没有保存某些关乎建筑物管理的文件订为刑事罪行 。各项修订的最终目的 ,都是为了加强保障业主的利益和减少潜在争议,亦透过加强对招标 、采购和法团财务管理的监管,提高法团运作的透明度和问责性 ,预防潜在的贪污行为 。